省城一家搬家公司忙活了一天,最后户主拒绝给工钱,原因是搬家过程中自己少了几双袜子。双方僵持不下,后来惊动了110民警,但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户主支付给搬家公司一半费用。
裴先生是省城某搬家公司的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显得特别委屈:在济南市北园路某小区,他们公司的4名员工从上午10点多一直忙活到下午6点多,大热的天忙得连中午饭都没顾得吃,“哪知道搬完该结账了,户主却说少了七八双名牌袜子,300多元钱的劳务费不但不给,却反让我们赔偿给他300多元钱。”
而户主陈女士也是满肚子的委屈,她说:“其实也不值多少钱,只是觉得心里生气。开始时他们把我的洗发水扣下了,我向他们要了回来。后来又发现老公的袜子没有了,我就觉得很生气。”
对于要求赔偿300元的说法,户主说:“我们没有让他们赔偿,觉得他们也不容易,把袜子还给我就行了,这个样子没有办法结账。”
双方僵持不下,惊动了110民警,然而民警来了也没有办法,让他们自行协商解决。晚上7时许,搬家公司的负责人赶到现场,最后陈女士支付了150元费用。陈女士呼吁搬家公司要讲诚信,而搬家公司的负责人马女士也呼吁户主讲诚信,“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大物件,我们都跟客户签订协议,损坏了的话我们要进行修复或赔偿。但对一些小物品,到底少还是不少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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