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焦点1
婚丧嫁娶时燃放爆竹行不行?
《征求意见稿》新规:农历春节前后的23天,居民可以全天或者在固定时间段燃放烟花爆竹,除了这23天,其他时间均为禁放时间段。
正方意见: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燃放鞭炮的口子不能开。除了过年和重大节日,这些“事件”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灾区”,一旦放开,对环境造成污染,也给安全带来威胁。
反方意见:尽管法律不允许燃放,但是还有很多人“顶风作案”,凌晨三四点被鞭炮声惊醒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不如适度放开,规定燃放时间、地点,实行“约束性”燃放。
合肥市法制办: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禁止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的时候燃放烟花爆竹。只有少部分城市做出尝试,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的时候,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要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照规定,在特定时间、地点进行燃放。
至于合肥是不是应该放开,市民可以继续提交相关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出一些好的点子。
争论焦点2
允许放爆竹的时间是否过长?
《征求意见稿》新规:按照新规,农历腊月二十三、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以及正月十五全天; 农历腊月二十四至农历除夕(不含农历除夕当天)、正月初四至十四每日的6时至22时。
正方意见: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天数,由原来的7天延长到23天,可以增加过年的气氛。
反方意见:燃放时间变长,产生的噪声会干扰居民正常休息,尤其是老人、孕妇,被吵醒后容易引起身体不舒服。
合肥市法制办:延长燃放时间主要考虑到市民对过年气氛的追求,并且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并非无序燃放,而是有相应的时间限制。在后续的条文修改过程中,燃放时间还会进一步做出调整。
争论焦点3
在小区内燃放爆竹合不合适?
《征求意见稿》新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本区域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地点;也可以组织居民依法制定居民公约或管理规约,约定本区域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并监督实施。
正方意见:在小区内划定合适的区域,允许适当燃放烟花爆竹,是可行的。过年过节的时候,孩子们可以不出家门,就享受到燃放烟花爆竹的乐趣。
反方意见:在小区内燃放,毕竟有不安全因素存在,而且容易影响大家休息。
合肥市法制办:按照《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居民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共同商量确定燃放地点。市民可以开动脑筋,通过听证之类的方式,探索更好的“小区自治”模式,也可以把这些意见反馈给法制办。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年年顺搬家服务部 版权所有
电话:13033085578 地址:合肥市三里街琅琊小区 皖ICP备14012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