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来,张氏兄弟一直居住在这个由青灰色与白色水泥墙圈起来的院落里。
虽然房管局下了裁决书,但张长福表示对于里面的条件不能接受。他表示他同意用房屋置换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裁决书中指定了安置的房屋,里面没有面积、楼层,作为拆迁户他们认为应有选择的权利,他们希望自己170平米的宅基地,可以置换两套两居室并获得几十万元的装修费用;同时,在张家宅基地上还存在两户涉及土地买卖纠纷的人家,因未得到相关补偿,一直拒绝腾退,裁决书要求张长福夫妇腾清住户,夫妇二人认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让住户搬走,相关部门把问题抛给他们不现实。
7年过去了,张长福夫妇说他们其实特别想搬走,每天出家门,看到下班高峰一直堵到晚上10点的车队他们心里也不是滋味;看着村里人住上了舒适的楼房,他们也想搬走,但是面对诸多现实的问题,他们还无法搬离。
虽然张长福夫妇已经进行了行政复议,但是他们现在很担心被强制执行。因为裁决书中提到,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家,由朝阳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管局申请朝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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