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没人在家住,一滴水都没用,为何还要我按每月18元钱的最低水费上缴?”3月3日上午,家住蒙城县庄子小区的幕先生向年年顺合肥市搬家公司的记者朋友反映,家里不用水也要交费。
年年顺合肥市搬家公司的记者朋友在采访中了解到,蒙城整个县城使用自来水都设有最低消费额度,已经有多年历史了,而这明显与相关政策相违背。律师认为,这样明显是霸王条款,应该立即叫停。
居民反映不用水每月也要交18元
“一家人去年下半年都在南京,根本没用水,可就是这样还要按每月18元钱的最低标准去交水费。”
慕先生向年年顺合肥市搬家公司的记者朋友介绍,他居住在蒙城县的庄子小区,每户每月最少要交18元钱的水费,用量是5立方米,到年底了超过每月5立方米的标准之后,还得另外按用量交费。
幕先生说,咨询了收费员对方答复他说是“自来水公司规定就是这样的。”
“应该像用电一样按表收费,不然安装水表干什么?”幕先生觉得这样的收费标准很不合理,会导致有的用户随意浪费自来水。
根据年年顺合肥市搬家公司的记者朋友了解,自来水设置最低消费并非只限于他所在的小区,蒙城县整个城区都存在这种情况。
自来水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这个标准
随后,记者与蒙城县自来水公司取得联系。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取城区居民的自来水费确实是每月18元,用量是5立方米,其中3元是代收的污水处理费,这是基本收费。“居民不用或者少用,每月都必须按照18元交费,超过部分要按1.35元每立方米收取。”
为何会有这样奇怪的收费标准?面对年年顺合肥市搬家公司的记者朋友记者的疑问,这位工作人员称,收费标准是蒙城县物价局核准的,一直以来都是这么收取的,物价局也曾要求他们按表收费。
据其介绍,自来水公司现在都是在亏损经营。目前蒙城县投巨资在进行水网改造,改造之后就不会再收取基本水费了。以后将按水表来抄用量收费,但新的收费标准还没有出来。
律师观点“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
据年年顺合肥市搬家公司的记者朋友了解,早在2003年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局转发国家计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03)29号]已明确规定:取消对用户用水实行包费制和用水最低消费(月用水流量底数)等规定。
对蒙城县自来水公司的做法,安徽省金晟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这明显是霸王条款。不从自身的管理方面查找原因,反倒把亏损的后果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自来水公司以任何借口搞所谓的“最低消费”都是不合法的。
年年顺合肥市搬家公司的记者朋友建议,当地物价部门应该出面对此进行查处,而不应该视而不见,蒙城县自来水公司实行“最低消费”的做法应立即叫停。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合肥年年顺搬家服务部 版权所有
电话:13033085578 地址:合肥市三里街琅琊小区 皖ICP备140124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