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价为49.9元的水壶却要收112元钱! ”3月3日下午,张先生向合肥市工商局12315中心诉说其在超市的遭遇。而面对工商人员的询问,超市方却一再表示,这是会员价,并不是商品原价。
3月2日,张先生到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的华润苏果超市里买东西。 “我看有一款水壶看着挺不错,价钱也不贵,就随手买了一只。”张先生所买的水壶名为“雄泰真空多功能壶”,标价是49.9元。出门后,张先生拿着购物小票仔细一核对,却发现这只水壶在结账时收了112元。
张先生立即找到了超市客服,工作人员却坚持没收错,这只水壶就是112元。张先生立刻来到货架前,让超市工作人员看价格标签,谁知,超市称标签上的49.9元是会员价格,不是原价。
3日下午,合肥市12315的主任梅立龙与张先生和记者一起,来到超市了解情况。在出售水壶的货架上,价格49.9元的标签依然存在,但是上面还有行小字,“会员卡每人每日限购5只”,并没有其他标价。在会员价格标签边上,又多出了一张标签,上面标注有“非会员价:112元,会员价:49.9元/只,凭会员卡为您省62.1元”等字样。
“为什么不标明商品的原价?”“我们不能在同一个商品上标注两个价格。 ”超市一负责人还拿来了一张店堂海报,上面也有这款水壶的优惠会员价,“我们有海报,消费者应该看到的。”“海报当时放在什么位置,你能保证每位消费者都能在购买商品前认真看完海报吗?”梅立龙继续追问。面对12315中心工作人员的连续发问,商场的负责人也无法应答。
12315中心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消费者看到的价签上只有一个标价,作为消费者,会认定该价格即为商品的价格,如果是标注的会员价,超市也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超市的做法有待商榷。经过现场检查,超市一位赵姓值班店长表示,会向工商部门说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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