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合肥市教育局开通“学区热线”,七个区教育局的基教科负责人解答了家长们提出的各种上学的疑难问题。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户口和房产证统一,子女就可以按照学区就近入学。但是也有四种特殊情况,可以特事特办。
据合肥搬家悉,在咨询中,不少是没有住房的家庭,但是户口在合肥市区。对于这部分人群,夫妻双方确无住房的,需提供房产部门或街道(社居委)、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其孩子入学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还有一部分人群是婚后无住房,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这部分孩子可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报名入学。但同时也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适龄孩子的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没有分配到住房,二是父母婚后及适龄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三是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常住在一起。从2011年开始,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其第三代适龄孩子可不受人数限制,就近照顾安排在实际居住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所在地)的学区内学校入学。
从咨询的情况来看,咨询最多的就是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孩子的入学问题。而这也要分几种情况来看。一是均为市区户口,但适龄孩子和父母户籍上的地址与其房产证地址不一致。此时父母应将户口迁回至房产证所在地派出所,其子女安排在房产证所在地的区教育主管部门所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近入学。二是适龄孩子的父母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适龄孩子应在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的区教育主管部门所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近入学。三是适龄孩子父母不在合肥,但以孩子的名义在市区购买了住房,其房产证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适龄孩子可以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所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近入学。
对于特困家庭、残疾人等极为困难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家长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和民政部门或街道(社居委)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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